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GB4806.7—2016
食品安全國家標準
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
2016-10-19發(fā)布
2017-04-19實(shí)施
中華人民共和國
國家生和計劃生育委員公
發(fā)布
GB4806.7-2016
木標準代替GB96811988《食品包裝用聚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》、GB9687—1988《食品包裝用
聚乙烯成型品生標準》、GB9688-1988食品包裝用聚內烯成型品衛生標準》、GB9689-1988《食品
包裝用聚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》、GB9690—2009《食品容器、包裝材料用三聚氰胺-甲醛成型品衛生標
準》、(迅B13113-1991《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用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衛生標準》、GB14942
1994《食品容器、包裝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衛生標準》、(14944—1994《食品包裝用聚氯乙烯瓶蓋墊
片及粒料衛生標準》、GB16332-1996《食品包裝材料用尼龍成型品衛生標準》、GB17326-—1998《食品
容器、包裝材料用橡膠改性的丙烯腈-丁二烯-苯乙烯成型品生標準》和GB173271998《食品容器、包
裝材料用丙烯腈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》以及GBl3115-1991《食品睿器及包裝材料用不飽和聚酯樹(shù)
脂及其玻璃鋼制品衛生標準》成型品部分。
木標準與上述標準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
標準名稱(chēng)修改為“食品安仝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鵜料材料及制品”
修改了范圍;
增加了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;
增加了基本要求;
增加了原料要求;
修改了理化指標;
增加了遷移試驗通用要求;
增加了標簽標識要求
GB4806.7-2016
食品安全國家標準
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
1范圍
木標準適川于食品接觸川塑料材料及制品,包括未經(jīng)硫化的熱塑性彈性體材料及制品
2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
2.1塑料材料
以一種或幾種樹(shù)脂或預聚物為主要結構組分,添加或不添加添加劑,在一定的溫度和壓力下加工制
成的具有一定形狀、介于樹(shù)脂與塑料制蕌之間的高分子材料,包括塑料粒子(或切片)、母料、片材等
2.2塑料制品
以塑料樹(shù)脂或塑料材料為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添加劑,成型加工成貝冇一定形狀的成型品。
23母料
將影晌塑料材料及制品物理特性的塑料添加劑(如著(zhù)色劑、填料、纖維、穩定劑)超量載附亍一種或
兒種樹(shù)脂屮而制成的、與樹(shù)脂或粒料混合使用才能加工成其他塑料材料及最終制品的濃縮體。
3基本要求
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應符合GB4806.1的規定。
4技術(shù)要求
4.1原料要求
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樹(shù)脂的使用應符合GB4806.6及相關(guān)公佔的規定
4.2感官要求
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
GB4806.7-2016
表1感官要求
項目
要求
感官
色澤正常,無(wú)異、不潔物等
浸泡液
遷移試驗所得浸泡液無(wú)渾濁、沉淀、異臭等感官性的劣變
4.3理化指標
4.3.1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理化指標
項目
指標
檢驗方法
總遷移量/(mg/dm2)b
(331604.8
高鉦酸鉀消耗量/(mg/kg)
(B31604.2
水(60℃,2h
重金屬(以Pb計)/(mg/kg)
B31604.9
4%乙酸(體積分數)(60℃,2h)
脫色試驗°
陰性
GB31601.7
ξ母料應按實(shí)際配方與樹(shù)脂或粒料混合并加工成最終接觸食品的塑料制品后進(jìn)行檢瀏
接鈾嬰幼兒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應根據實(shí)際使用中的面積休積比將結果單位換算為πg(shù)/kg,且限量為
°僅適用于添加了著(zhù)色劑的產(chǎn)品
4.3.2單體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遷移限量、特定遷移總量限量、最大殘留量等埋化指標應符合
GiB4806.6—2016附錄A及相關(guān)公告的規定。
4.4添加劑
添加劑應符合GB9685及相關(guān)公佔的規定。
5其他
5.1遷移試驗
遷移試驗應按GB31604.1和GB5009.156的規定執行。
5.2標簽標識
標笭標識除應符合GB4806.1的規定之外,還應按照GB4806.62016附錄A在標笭、說(shuō)明書(shū)或附
帶文件中標示樹(shù)脂名稱(chēng),聚合物共混物應標示所有樹(shù)脂的名稱(chēng)